證明 ,其中 是正整數。
這道題目是以前香港高考純數試卷中的常客。
考評局的評分標準老師會教我們考慮二項式定理(Binomial Theorem),得
接著,把方程式的兩邊同時對 微分,得
最後,代入 即完成證明。
或者大家未接觸過純數,讓我們試試用組合數學(Combinatorics)來證明。
先想像一下這個情景:我們要由 人之中選出一些人(最少一人、最多全部人)來成立一個委員會,再委派委員會內的其中一人當會長。委員會的組合方法有多少種呢?
根據定義,由 人選出 人的方法有 種;而由 k 人之中選出一人當會長的方法有 種。因為 的取值範圍是由 到 ,所以根據基本的組合數學法則,總共有 種委派方法,這是恆等式的左方。
另一方面,由 人中選出一人當委員會的會長,選法有 種;而會長以外的 人中,每個人都有兩種可能性(會員或非會員),選法有 種。因此,總共有 種委派方法,這是恆等式的右方。
以上兩種委派方法應該會得出相等答案,因此我們欲證明的恆等式成立。這個就是用組合數學來證明恆等式的例子,而這類證明則被稱為組合證明(Combinatorial Proof)。
一般來說,組合證明的做法就是先虛構一個與組合數學有關的情景,接著證明恆等式的兩邊都是(由兩種不同的方向找出來)這個問題的答案。
還有很多恆等式有組合證明,如 和 。
組合證明華麗和生動有趣,比數論證明可以更清楚展示恆等式背後的意義。當然,要虛構一個情景出來,需要很強的觀察力和創意,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延伸閱讀:Notes on Combinatorial Arguments from University of Victoria